企业纪委“敲警钟”,党员绷紧“廉节弦”
为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企业纪委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清廉过节的通知》,重申各项纪律,提醒党员干部清廉过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把抓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
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坚守作风建设要求。要求全体党员自觉落实“十个严禁”要求: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等活动安排;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豪侈浪费和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要求全体党员严防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发生。要求各单位做好节后回访工作,了解党员管理人员节日期间清廉自律实行情况,巩固节前提醒教育成效。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措施,确保风清气正、清廉过节。节日期间,企业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快查重处。